2015年3月份国家取消“软件产品登记”和“软件企业认定”。 新的“双软”名称为: 《软件产品证明函》和《软件企业评估证明函》,这也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双软评估。
软件企业评估的基本条件 :
(1)申请单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;
(2)企业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比例不低于40%,研发人员比例占当月平均职工数的20%以上;
(3)企业当年研发费用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%;
(4)企业软件产品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不低于50%(信息系统集成及嵌入式软件企业不低于40%);
(5)企业具有至少1项软件产品评估证书;
(6)企业具有质量管理体系相关证明文件等。如需进一步了解,欢迎来电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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